今年5月出台的《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规划纲要(2015-2017年)》(以下简称《纲要》)明确,以实施设施提升、城市安居、城中村改造和环境提质四大工程为主要任务,到2017年,全省城市建成区水电气热、通信、污水和垃圾处理实现全覆盖,公共综合交通体系基本形成,棚户区基本消除,城中村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果,城市环境质量显著改善。

成立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领导小组、将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、制订年度行动计划、定期听取汇报、加大监督考核力度、严格奖惩机制……山西省将国务院部署的各项城市工作统筹到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上来,举全省之力统筹推进,从组织、协调、投入等各方面注入了新的能量,使各项繁杂的城市工作跃上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。推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工程,成为山西省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工作部署的重要抓手。

设施提升

重点解决地下管线规模不足、交通拥堵、基础设施供给和保障能力不强等问题,全面保障居民水电气暖和出行等生活需求。

民生优先,安全为重。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,既能造福广大百姓、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又能促进经济发展。根据《纲要》,山西省将加快城市管网建设。到2017年,新建供水管网2550公里,改造1500公里,供水普及率达到98.64%;新建燃气管网4200公里,改造900公里,燃气普及率达到93.46%;新建供热管网3000公里,改造3600公里,供热普及率达到90.8%。大力实施“无蛛网”街区建设,杜绝“马路拉链”现象。采取市场化筹资、专业化建设、物业化管理方式,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。

同时,加快城市道路和公交体系建设。优化城市主、次、支路网级配,合理布局城市路网结构,大幅提高路网密度。到2017年,新建、改造城市道路3600公里,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.85平方米。完善城市快速公交体系,拓展公交线网,推进城市公交优先发展。推行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,提高公共自行车服务城市的比例。

城市安居

重点解决居住区基础设施不配套等问题,加快各类棚户区改造,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,实现住有所居、应保尽保。

安居工程是社会和群众极为关心、政府高度重视的重大民生和发展工程,保障房建设更是如此。根据《纲要》,山西省将继续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,积极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建设,进一步加快各类棚户区改造,科学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,充分考虑居民就业、就医、就学和出行等需要,同步配套建设市政基础设施。到2017年,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41.79万套,其中棚户区改造30.19万套、公共租赁住房7.25万套、共有产权住房4.35万套,让更多困难群众早日“出棚进楼”,安居乐业。

同时,促进房地产投资持续稳定增长,大力发展养老、旅游、园区等新型地产,促进房地产模式发展多样化;优化住房供应结构,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;规范存量住房市场,发展租赁住房市场,满足居民基本住房需求。

城中村改造

重点解决城中村规划建设管理不严格、基础设施不配套、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,逐步消除城市内部二元结构矛盾。《纲要》明确提出,城中村改造要纳入城市规划体系,以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,通过与周边区域的统筹规划,合理安排用地功能布局、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设施,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条件,切实发挥规划对城中村改造的引领指导作用。

近日下发的《山西省改善城市人居环境2015年行动计划》显示,山西省今年计划完成市、县城中村改造规划编制工作,开工改造城中村126个、7.2万户,改造面积769万平方米。到2017年,开工改造城中村330个、22.2万户,改造面积3725万平方米,完成需改造总数的一半以上。同时,城中村改造要按照城乡一体化、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,落实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最低生活保障、就业等各项社会保障政策,将城中村建成现代文明的和谐社区。

环境提质

重点解决污水垃圾处理能力不足、空气污染、城市园林绿化水平不高等问题,市容市貌干净整洁,环境质量明显提升。

干净、整洁、健康、绿色,是大多数人对自己生活的城市的向往。为了提升环境质量,《纲要》从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、大气污染防治、城市容貌综合整治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、绿色生态建设5个方面提出了要求。

根据《纲要》,山西省今年将完成14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任务,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“县县有”;加快推进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;今年创建省级保洁示范街和容貌示范街各36条,到2017年所有城市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。同时,要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,提高园林绿化水平,让居民既能出门见绿、抬头有绿,也能望得见山、看得见水。